
忘我者必蒙福
提姆·凯乐(Timothy Keller) /著 吕允智/译
神学家路易斯(C.S.Lewis)在《返璞归真》(Mere Christianity)书中讲到骄傲的那一章末了,对于从福音而产生出的谦卑,有一个很新颖的观察。路易斯说,当我们遇见一个真正谦卑的人,通常我们不会觉得他很谦卑:他不会再三地告诉我们,他不是什么大人物(因为其实这样的人常是一个自恋的人)。当我们遇见一个真正的因福音而谦卑的人,我们会记得的是,他对我们有很大的兴趣,因为真正从福音而产生的谦卑,其本质并不是把自己想得太高或太低,而是更少想到自己。
从福音而产生的谦卑,就是不需要想到自己,不需要把事事都与自己相连,它使得以下这类的思想停止「我和某些人在一起,是不是让我看起来还不错?还是我不应该再待在这里了?」真正从福音里产生的谦卑,就是不再把一切的经历,一切的谈话,都与自己相连。事实上,那就是不再想到自己,就是忘记自己。如此,我们便能享受到一种福气:忘我的自由。
因福音而谦卑的人,其自我不是被吹胀的,而是充满了实质的内涵。那是一种非常独特的特质。那是指很高的自尊吗?不是的。那么就是低自尊了?当然也不是!它与自尊毫不相关。保罗不玩这类的游戏。他说:「我不在乎你怎么看我,我也不那么在乎我自己怎么看我」是的,那就是他的秘诀!
一个真正因福音而谦卑的人,不是个讨厌自己的人,也不是个爱恋自己的人,他乃是一个因认识福音而忘记自己的人。他的自我就如同他的脚趾一样,虽具有其特有的功能,但不会把注意力都吸引到自己上面。脚趾就只是做它该做的事,自我也就只是做它该做的事,它们都不会把注意力吸引到自己上面。
我们在这里可以做个小测验。通常你对于别人的批评,会有什么样的反应?一个忘记自己的人不会因为被批评而受到严重的伤害。别人的批评不会把他们压垮,不会让他早上不想起床,也不会让他感到不安宁。为什么呢?因为会被批评压垮的人,是把别人对他的观感和意见看得太重要了。一般人若不是因为被批评而受伤,不然就是根本不理会别人的批评。他们不听批评,也不从中学习,只管自己和自己的想法。换言之,他们对于自卑的惟一解决方法,就是自傲。但这根本不是解决办法。对于我们的未来和我们周边的人来说,自卑与自傲都会造成可怕的问题。
然而忘记自己的人却截然不同。一个自我充满了实质内涵(而不是被吹胀)的人在遭受批评时,并不会对他造成破坏或伤害,或甚至压垮他,反之,他们会仔细聆听,把批评当作改变的契机。
这听起来是不是太理想化了?然而当我们越了解福音时,我们就越想要有所改变。我们可以开始学习不把事物与自我相连接,而仍然能享受它们。这条路线并不在一般的人生地图上,它是从福音而产生的谦卑,是一种蒙福的忘记自己,既不同于现代文化中所提倡的看高自我,也不是传统文化中所提倡的看低自我,而仅仅就是少想到自己。
保罗已经得到了这种忘记自己的福气,他不再从别人的观感来判决自己,不再从自己的观感来判决自己,也不把罪或成就与自我身份相连,现在就让我们仔细来看看忘记自己的实际作法。

1.离开来自人的审讯法庭
保罗说到:「我被你们论断,或被别人论断,我都以为极小的事;连我自己也不论断自己。」(林前4:3)他不在乎别人怎么想,也不在乎自己怎么想。换句话说,他并不向别人寻求对他的判决,他也不向自己寻求这个判决。
然后他又说:「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,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。」(林前4:4)保罗在此所用的「称义」一词,也是他在罗马书与加拉太书中常用的重要词量。保罗在此的意思是,即使他在良心上问心无愧,也不能就此说他是无罪的,或代表他是能被神称为是公义的。
我们看到,保罗和我们每个人所寻求的,都是一个终极的判决—我们是重要而有价值的。我们在每一天、每一个景况、每一个周围的人身上,寻找我们的终极判决。这就彷彿是我们每一天都在面临审讯,每一天都在把自己带回到法庭上。
你有没有注意到保罗所说的话?他说他不在乎哥林多教会的人怎么论断他,也不管别人怎么论断他(译者注:「别人」的原文是「任何的人类法庭」)。保罗在此会提到法庭是满奇怪的,因为毕竟哥林多教会并不是法庭。我个人认为保罗在此是用了隐喻,在他所讲到的这个自尊的问题中—无论是高自尊还是低自尊—我们都像是在法庭上,每天都在面对审讯,而这也就是每个人的自我身份、自我价值的运作方式。
在这个法庭上,有控诉与被告两方,而我们所做的每件事都是证据,这些证据若不是支持控诉方,就是支持被告方。有些时候我们感到在这法庭上获胜,但有些时候我们却感到败诉。然而保罗在此说他已经找到了秘诀:对他而言,审讯已经结束,他已不在法庭里,一切都过去了,因为最终的判决已经下来了。
2.肯定神在基督里爱我
你是否理解到,只有在耶稣基督的福音里,你是先得到判决,而不是由行为表现来得到判决?无神论者也许会说,他们靠着做好人来得到良好的自我形象;他们努力做好人,盼望至终能得到「你是好人」的判决—这种思想认为,行为表现决定了所得到的判决。佛教徒也一样,他们相信终极的判决源自于行为表现,而回教徒也是如此相信。
然而这种思想把人每一天都放在法庭里,每一天你都在面对审讯,而这就是问题所在。但是保罗在此所说的话表明,在基督信仰里,是由判决带出行为表现,而不是由行为表现带出判决。当我们信主的那一时刻,神就把基督的完美行为归给我们,算是我们的,而且祂又收纳我们进入祂的家中,因此现在神可以对我们说祂以前对基督说的话了:「你是我的爱子,我喜悦你。」(可1:11)我们也可以用罗马书8:1的话来说:「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。」
你看,判决已经下来了,现在我要基于这个判决来行事为人。因为神爱我,接纳我,所以我不需要做什么事来填满我的资历表,或做什么事让自己看起来还不错;我可以单单是为了事情的乐趣来做它们,我可以单单是为了帮助别人而帮助别人—不是为了自我的感觉良好,也不是为了填补自我的空虚。
除了基督信仰所给人的自我身份以外,任何一种其他形式的自我身份,或是任何一种我们所能颁给自己的「奖章」或「荣誉」,其背后的思想都是认为行为表现能决定我们所得到的判决。如果我们感到把自己贴上「好人」、「宗教徒」、「道德家」或其他的标签时,就会比较安心或感到有保障。那么其背后的原因就是想藉由行为表现来得到好的判决;然而我们也感受到,自己想要的好判决总是不来。事实上,靠行为表现永远不能让人得到「你有价值」的终极判决!
但是在基督信仰中的判决,可以带动人的行为表现。是的,那个判决能促使你有好的行为表现,怎么会呢?保罗的答案就是:他已经走出了法庭,走出了审讯。他为什么能走得出去呢?那是因耶稣代替他进了法庭,代替他受了审讯。
耶稣在非法的法庭中面对不公义的审判。但是他却默然承担,不发怨言,就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默默无声。祂受欺压,被击打,以至于死。他为什么要承受如此的待遇?是为了代替我们—祂承担了我们所当受的定罪,面对了我们所当受的审讯,所以我们就不必再受更多的定罪和审讯。因此之故,我只需要求神因着主耶稣所行的而接纳我,而现在祂那位惟一有资格判决我的—视我为宝贵,他认为我的价值胜过地上所有的珍宝,如此我们怎么还会再担心受到别人的冷落和忽视呢?我们怎么还会在乎镜子里的自己是什么样子呢?
3.天天活在福音里
对于新接触到这个真理的人,容我再多说一点。如果你愿意相信这个真理,那么让我告诉你,有些人可能从来不知道,基督徒的自我身份与别的自我身份有什么不同。他们自称为基督徒,也认为自己的行为还不错,他们上教会,也盼望神将来会带他们去天堂。但是让我告诉你,真正基督徒的自我身份的运作方式不是靠行为表现,它与别的自我身份的运作方式完全不同。
忘记自己能使你走出法庭:审讯已经结束,判决也已经定了。你也许感到这个观念很新奇,我恳请你继续去更多地了解它,更多地挖掘它,问更多的问题,还有许多值得你发现的相关真理,还有许多如拼图片般的内容有待你自己去组合,例如为什么耶稣必须死?为什么祂要死而复活?祂真是神的儿子吗?我想请你坚持地寻索下去,直到你能看清全面的圆画。
不过也许有些读者还有怀疑—虽然你相信福音,也有不错的行为,可是……在你心里有个很大的「可是」……你每天还是被吸回法庭,你并不觉得自己能像保罗所说地那样生活。然而我要告诉你,你必须重新活在福音里,不论是在祷告时,还是在上教堂时。不论是在什么地方或是在什么景况中,你都要活出福音来,你都要问问自己,为什么又回到法庭了?你不应该去那里,法庭已经结了你的案子。
让我们天天活出神的这个判决吧!
本文节转自《忘我的自由—基督徒获得真正喜乐的途径》— Christian Renewal Ministries 第36卷第6期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