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晨遇见你 | 约翰一书【3:4-9】

祝福你每早晨从祷读圣经得到神给你个人的亮光

约翰一书【3:4-9】

【3:4】凡犯罪的,就是违背律法;违背律法,就是罪。

【3:5】你们知道主曾显现,是要除掉人的罪,在他并没有罪。

【3:6】凡住在他里面的,就不犯罪;凡犯罪的,是未曾看见他,也未曾认识他。

【3:7】小子们哪,不要被人诱惑。行义的才是义人,正如主是义的一样。

【3:8】犯罪的是属魔鬼,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。 神的儿子显现出来,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。

【3:9】凡从 神生的,就不犯罪,因 神的道(原文作“种”)存在他心里,他也不能犯罪,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。


 

☆☆☆《我们的亮光》☆☆☆

▲检测自己是否得罪神得罪人,是否在罪中,可以从明白律法而明瞭。违背地上的法律是犯法,在神的眼中是犯罪。违背神的律法、不一定会犯法,但肯定是得罪神、犯罪。
人怎能说“我不知”?律法书不可离心或口、在生活中、心怀意念中,总要思想何为神所喜悦,要远离神所厌恶的,喜爱神所喜爱的。神是圣洁的,所以我们要圣洁。
因信称义的人,要行义才是真正的人,不再是“称为”义。

耶稣来要拯救罪人,既败坏了魔鬼的计谋,除灭了它的作为,把神儿女释放了出来,叫我们重生,在救恩里,在那不变的道中存在,怎能容让自己再被世界牵着鼻子去犯罪,得罪神!怎能!
主啊,你的儿女们必定要显出自己是属神的儿女!

▲神的儿女不要犯罪,也不要抓住彼此以往的过犯,进行攻击定罪。过去的罪,神已经赦免了,弟兄姊妹要彼此和睦相爱,共同走天路。
而魔鬼本就是属罪恶的,凡是神吩咐不要做的事,魔鬼就反其道而行之,教唆人去做神所恨恶的事,从而得罪神。也许有人会问:神为什么不直接杀死魔鬼?魔鬼虽然坏,但它也是神查验人心的一个反面工具,有时神会允许魔鬼在一定限度内做一些不好的事情,但绝不会失控,一切都在神的完全掌控之中。所以我们不必忧虑,单单依靠神就好。神知道人的软弱,了解人靠自己不能胜过罪,所以他才会帮助我们认识罪,远离罪,胜过罪。我们虽然不够好,神却是无条件的爱我们,因为我们是照着神的形象生的,他也把神的道放在我们心里,让我们刚强壮胆,得以胜过一切的试探,洁净我们,预备将来迎接我们到永恒的国度里,同享天国的福乐。

▲罪和律法是相对立,对立两面都是为要得着人,一个让人死,一个让人活。靠着自己,很容易就在罪里面,有眼见的情欲,有眼不见的试炼,仿佛没有「出头日」?主基督来了,祂亲自胜过了罪,不为其辖制。只要与祂同行,我们这瓦器就有了宝贝内住,就能够胜过罪,不为其辖制。
对主基督的邀请仍然犹豫、彷徨?即便归在祂名下仍然「犯罪」?如何是好?全心交给主基督,洁净自己谦卑伏在祂面前,请祂作生命的主宰。读祂的话语被祂建造,听祂的声音被祂引导。噢,主啊!愿你怜悯,愿你快来,使我这狼狈不堪的灵魂被你洗涤,使我重有喜乐,使我重有力量,使我再有盼望。主啊,你带领我才不至于犯罪,那被压制的,主你要释放,那被俘虏的,你要释放, 那受伤的,你要缠裹复原。你要得胜,你要又得胜。

▲凡住在主里的,就不再是罪的奴仆,圣灵会在心思意念里提醒我们不再犯罪。我做义的奴仆,我要住在主的里面,把主的道存在心里,拒绝私欲的诱惑,遵从律法的教训,不再犯罪。求圣灵住在我心里,在耶稣基督里,保守我的心怀意念,使我不要犯罪,行出义来。


问题思考

1、属神的儿女会有一些什么基本的特征?

2、当神的儿女犯罪了,会有什么反应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