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日 | 新约的中保 01


 “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。”(来7:22)

 

论到旧约,圣经不认为它是完美的,神不满以色列人没有恒心遵守它;因而神也不理他们(来8:7-9)。旧约显然没有达成它联合神与以色列的目的————以色列民背叛了神,神也离弃了以色列。神因此应许要设立一个新约,不再有前约的缺陷,而能有效地实现它的目的。若这个新约要完成使命,它必须维系神对祂子民的信实,和神子民向祂的忠诚。新约的用语特意宣告:这两项目标必可实现。“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、写在他们心上”,这句话表明神要保守祂子民对祂的忠诚不改变。“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,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”(来8:10-12),表明神保证祂对他们的信实永不改变。一位赦免的神与一群顺服的人民,这两方将在新约里相遇,并且进入永久的联合。

 

这个新约所提供最美的事,是预备了一位能向双方负责的中保。耶稣成了这更美之约的中保。向人,他担保神要忠实地履行祂的义务,使人可以信赖神的赦免与接纳,永远不再被遗弃;向神,祂同样担保人会忠心地履行他的义务,因此神可以将新约的祝福浇灌在人身上。祂完成中保的方式是这样的:因为祂原与神为一体,神的丰满都住在祂的人性中,祂就向人成了人证,证实神会照祂所约定的去行。因祂成了人,神的一切都在祂里面向我们成为真实。又因祂成了我们中间的一员,将我们接纳成为祂自己身体的肢体,祂就向神成了保证,证实神所关心的必会实现。人所应有的样式和应做的事,在祂里面都成为真实。在这位神而人的中保身上,新约有活泼的、永恒的保障,这就是新约的荣耀。我们很容易明白,为何我们住在这位新约的中保里愈深,新约的目的与祝福就能愈深地应验在我们身上。

从圣经中对新约的一个应许里,我们可以完全瞭解这一点。请看耶利米书第三十二章40节:“(我)又要与他们立永远的约,必随着他们施恩,并不离开他们,且使他们有敬畏我的心,不离开我。”

 

无比的神是以何等不可思议的自卑来牵就我们的软弱!祂是信实的、永不改变的,祂的话是真实的。然而为了对承受应许的人更丰盛地显出祂的计划是永不更改的,祂就将自己约束于一个约中,显明祂永不会改变:“(我)又要与他们立永远的约,并不离开他们。”若有人完全明白了这一点,在信实之神的永约里找着了安息,他是有福的!

 

任何一个约都是由两方所共立的。若有一天人不忠诚而背约,那又如何?这个约若要能坚立,保证不至发生这种情形,那么,事先必须有所安排,才能保证人也能忠诚守约。但是人没有能力担保自己不会改变。因此,神就为此做了预备。在这个约中,祂不但负责自己不再离弃祂的子民,并且又将敬畏的心赐给他们,使他们不会离祂而去。祂不单进了自己立约的义务,也替对方作了担保:“我必……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,谨守遵行我的典章”(结36:27)。能够明白新约这一部分的人有福了,他发现他的保障不在于他和神所立的约,若是如此,他必定会不断违约而不再蒙福。他发现在所立的这个约中,神不单成了自己的担保,也成了人的担保。他明白了一个有福的真理,就是:在这个约中他所需要做的,只是接受神的应许,期待神实现祂的约,保证祂的子民必定向神忠诚:“我要使他们有敬畏我的心,不离开我。”


第三十日未完,下周二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