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“我为祂已经丢弃万事,看作粪土,为要得着基督,并且得以在祂里面。”(腓3:8~9)
生命是一连串的取得与施予,接纳与偿还。我所获取的滋养得以再次的浇灌于我的工作上;我所领受的,也很自然的流露在我的思想和感觉中。也就是说:施与受彼此之间是相辅相成的,而施予却永远可以增加获取的力量。生命的乐趣不也就在于不断的施与受吗?

灵性的生活也是如此。有些基督徒以为“祝福”是一种不断的接受权利,却不知道唯有不停的施予及付出,才有进一步接受祝福的余地―舍弃倒空我们所有的一切,圣灵的大能才可源源流入。这是主所指示的真理。当祂说到丢弃万事,以获得至宝,丧失生命以得到永生,凡丢弃一切者必得到百倍的报偿时,祂是在解说“舍己”——这天国的律例——对祂自己及信徒的必要。如果我们真愿与基督同在,并且在祂里面——得着完全的生命——我们每一个人必须细察保罗所说的:“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,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,我为祂已经丢弃万事,看作粪土,为要得着基督,并且得以在祂里面。”(腓3:8~9)
现在让我们来看看,什么是必须舍弃的。第一,就是罪。不抛弃罪则不可能有真正的转变。但是稚龄的信徒往往忽视了什么是真正的罪,及神对圣洁的要求;也忽略了藉着基督的大能,我们能战胜罪恶,因此他们常只是局部性及表面化的抛弃罪恶。随着基督徒生命的成长,自然的就会有一种更深、更完全的、要清除任何不圣洁的意念。特别是与主常常交通,并得以在祂里面的心志变得强烈的时候,我们需要一种新的降服;在这降服中清楚地接受,并证明在主里向罪已死,且确实远离罪恶。藉着圣灵的大能,加上我们天赋的意志力,信徒于一念之中把未来的人生决定下来―不再与罪妥协,只作完全的公义的仆人。他所以愿意这样做。因他有一个喜乐的确据:每离弃一种罪就是一次的获得——留下空处让主和祂的爱流入。

紧接着的是自义的放弃,虽然我们会不断的与自高自义挣扎斗争,但通常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,我们才能真正了解到舍己在事奉神上所占的地位。我们总是让自己的理智、情感与意志来掌权,而超越了神的引领。在祷告与崇拜时,读经与事奉时,我们常不是绝对地依靠圣灵的指引,而往往凭己意,想做一些人力所不能及的事。我们总是需要经过一段漫长的历程,才能领悟到“在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”,明了在人本性中一切的败坏,从而体会到我们若保留自我,就不可能在信仰的道路上与主同行,我们必须将老我钉死在十字架,让圣灵向我们吹气,得着能力,才能行神眼中看为义的事情。

再者,我们皆具有造物主所赋予的各种智慧和力量,以及我们职业的专才和兴趣,信主之后,单是把这些献上为主所用是不够的。奉献的心志虽然值得夸耀,但单凭热情并不常使那奉献蒙悦纳,有人往往认为作神的子女之后,将一己的才能献上是顺理成章的事,却不知会造成教会灵命无穷的损失,因为事奉必需有特别的恩典,而恩典只来自舍己与顺服。虽然我们已是神的子民,但我们必需明了自身的才能仍是在肉身软弱的笼罩下,受罪所污染。我不能贸然使用它们来荣耀神,而必须把它们摆在主的脚前,并接受祂的洁净。我必须认清自己没有能力把它们应用在正途上,因我明了——肉体、本性、老我对来我说,实在是最危险的东西,很容易会利用我的才能又树立起旧有的权势。在这种信念下,我要与它们分离,把它们完全的交托与主。等祂接受了,并加上祂的印记,我才能收回,视为主的财产而珍惜它,等待主的恩典,每日来使用它们,在祂的引领下,发挥出来。完全的献身,乃是完全得救之道,过去的经历也证明这是对的。不仅所丢弃的可以加倍收回,且丢弃万事的结果却得到万事。在我们丢弃万事,跟随主时,我们得以完全在主里。正如保罗所说的:为主的缘故,我将万事当作有损,而得以在祂里面。

下周二待续~





